党章的主要内容,党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党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它明确了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准则,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在党的十九大党章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总纲:党的性质、指导思想与奋斗纲领
总纲是党章的灵魂,集中阐明了党的根本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
党的性质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深刻揭示了党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和核心作用。
指导思想是党的行动指南,党章总纲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奋斗目标与基本路线方面,总纲明确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并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领导人民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必须长期坚持不动摇。
党员:党的肌体的细胞与行为主体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的先进性直接关系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章对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了规范指引。
党员条件是加入党的基本门槛: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是中国公民,且年满十八岁,这体现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严肃性。
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包括: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等,八项义务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提出全面要求,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本遵循。
党员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保障,包括: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文件,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直至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既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又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党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党章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包括“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成为坚强领导核心的关键,还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等等,这些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又强调集中统一,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中央组织与基层组织:领导体系与战斗堡垒
党章规定了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设置与职责,构建起严密的组织体系,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中央组织是党的领导核心,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总书记等,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总书记负责主持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工作,是党的主要领导人,中央组织的职责在于把握党的方向、制定党的政策、领导全党工作,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等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章明确基层组织的八项任务,主要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带领群众,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领导工会





